蘇人社函〔2022〕65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各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事業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推進“十四五”高技能人才發展規劃實施,進一步加強全省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大軍,搭建全體勞動者成長、成功、成才大舞臺,提升競賽品質、塑造競賽品牌,促進技能鏈、人才鏈與產業鏈深度融合,經研究,結合江蘇技能大獎評選工作,將江蘇省百萬技能人才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活動升級為“江蘇工匠”崗位練兵職業技能競賽活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江蘇工匠”崗位練兵職業技能競賽活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新時代、新技能、新夢想”為主題,聚焦數字技能,著力提高職業技能競賽科學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堅持開放、公平、安全、綠色、廉潔的辦賽理念,倡導集中辦賽、開放辦賽,鼓勵賽訓結合、賽展結合、賽用結合,創新競賽形式、提高競賽質量、推廣競賽成果,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風尚,為履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光榮使命,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二、競賽主辦單位
省有關部門、省級行業協會,各設區市、縣(區)人民政府,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大型企事業單位,技工(職業)院校、高等院校,可申請舉辦省級職業技能競賽。鼓勵各地舉辦綜合性職業技能競賽,提高職業技能競賽辦賽水平,根據工作需要,可聯合舉辦跨區域的職業技能競賽。
世界技能大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競賽、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一類賽江蘇選拔賽和省重點職業技能競賽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有關部門聯合舉辦;其它競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指導單位對競賽進行統籌管理和督導。
職業技能競賽實行主辦單位負責制。主辦單位應當對競賽全過程履行主體責任,抓好技能培訓,落實賽事組織、安全防護、獎勵兌現、成果轉化等工作。聯合主辦的,應當明確牽頭主辦單位和承辦、協辦等各方職責。
三、競賽名稱規范
凡納入省級職業技能競賽目錄的,應冠以“‘江蘇工匠’崗位練兵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標識,名稱統一規范為“2022年江蘇省XXX職業技能競賽”。
四、競賽內容范圍
2022年“江蘇工匠”崗位練兵職業技能競賽活動,以崗位需求為引領,以傳統工藝為基礎,以數字技能為重點,以業務能力為拓展,全方位、全領域支持各行各業開展技術、技能類大賽。鼓勵主辦單位面向新職業、新工種開發新賽項。
五、省級競賽標準
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分為一類競賽和二類競賽兩個類別。根據參賽對象的不同,分為考察參賽對象職業(技術)技能和職業能力兩個類型的競賽。
(一)省級一類競賽標準
1.職業(技術)技能類競賽應達到以下辦賽標準:
(1)參賽對象主要面向企事業單位一線職工和各類技工(職業)院校、高等院校有學籍的在校學生。職工參賽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a.具有中級工(含)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
b.具有助理工程師(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c.具有賽項所涉職業(工種)初級工滿3年工作經歷;
d.相關賽項縣級技能競賽前3名、設區市級技能競賽前6名或參加過省級及以上技能競賽。
(2)參賽地區應不少于10個設區市,省決賽單賽項每設區市參賽人數不少于2人(組),單賽項全省總參賽人數不少于100人。
(3)組織方案完備、技術文件詳實、設施設備配套、安全措施健全。競賽技術規則和標準,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技能大賽已明確的,參照執行;未明確的,應將理論和技術技能實操列為比賽內容。理論題庫不少于1500道(其中,70%題量應至少提前1個月向社會公開),單賽項單人實操時間不少于60分鐘。
(4)承辦單位已舉辦過設區市級(含)以上的職業技能競賽,具有較豐富的辦賽經驗。
(5)各賽項裁判長或專家組成員等至少1人具有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考評員證書、裁判員證書或相應資質。
2.職業能力類競賽應達到以下辦賽標準:
(1)以省級機關名義主辦。
(2)參賽對象為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賽地區應達到13個設區市,主辦單位應以設區市為單位組織選拔賽。省決賽每設區市參賽人數不少于2人(組),全省總參賽人數不少于260人。
(3)承辦單位具有較豐富的辦賽經驗和安全的設施環境。
(4)競賽方案詳實可行,具有完備的理論題庫(題庫量不少于1500道,題庫應在賽前至少1個月向參賽單位公布);應有現場情景模擬等實操內容,單人實操時長不少于20分鐘。
(二)省級二類競賽標準
1.職業技能類競賽應達到以下辦賽標準:
(1)參賽對象主要面向企事業單位一線職工和各類職業(技工)院校、高等院校有學籍的在校學生。職工參賽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a.具有初級工(含)以上職業資格(技能等級);
b.具有技術員(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c.在相關賽項縣級技能競賽前5名、設區市級技能競賽前10名,或具有省級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參賽經歷。
(2)參賽地區應不少于7個設區市,單賽項全省總參賽人數不少于70人(特殊職業工種、行業系統內技能競賽活動不受地域要求限制,但競賽規模應與省級競賽要求相匹配)。
(3)組織方案完備、技術文件詳實、設施設備配套、安全措施健全。原則上,應同時包括理論和技術、技能實操內容。理論題庫不少于1000道(其中,70%題量應至少提前1個月向社會公開),單賽項單人實操時間不少于60分鐘。
(4)承辦單位已舉辦過設區市級(含)以上的職業技能競賽,具有較豐富的辦賽經驗。
(5)各賽項裁判長或專家組成員等至少1人具有省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高級考評員證書、裁判員證書或相應資質。
2.職業能力類競賽應達到以下辦賽標準:
(1)以省級機關名義主辦。
(2)參賽對象為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賽地區應達到13個設區市,全省總參賽人數不少于130人。
(3)承辦單位具有較豐富的辦賽經驗和安全的設施環境。
(4)競賽方案詳實可行,具有完備的理論題庫(題庫量不少于1000道,題庫應在賽前至少1個月向參賽單位公布);應有現場情景模擬等實操內容,單人實操時長不少于20分鐘。
(三)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一類大賽江蘇選拔賽,江蘇省技能狀元大賽等,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照省級一類競賽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另行組織實施。
(四)原則上,同一部門、單位競賽活動應歸類整合后,統一申報備案。
六、競賽組織流程
省職業技能競賽采取主辦單位全年申報備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定期公布目錄,主辦單位自行組織實施的方式進行。
每月10日前,主辦單位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2022年江蘇省職業技能競賽備案表》(詳見附件1)以及競賽組織實施方案、技術方案(要求詳見附件2);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公布競賽備案目錄;主辦(牽頭)單位印發競賽通知,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協調確定競賽專家團隊和裁判員構成,并負責組織實施;競賽過程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視情派員督導;競賽結束后,主辦(牽頭)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競賽總結材料(內容要求詳見附件3)。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于11月份,根據職業競賽類別評定辦法(詳見附件4),組織力量對2021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期間舉辦的競賽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確定競賽類別,公布競賽完賽目錄和表揚獎勵名單。
七、省級競賽督導辦法
省級職業技能競賽主辦單位應成立仲裁機構,對競賽爭議進行仲裁;省級職業技能競賽應邀請質量督導員或紀檢工作人員等全程參與流程督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視情派員督導。
八、省級競賽激勵措施
職業技能競賽表揚獎勵堅持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勵為輔的原則。
(一)對參加省級職業技能競賽的職工(含教師)予以下列激勵措施:
1.省級一類競賽
(1)前6名選手授予“江蘇省技術能手”稱號。
(2)競賽項目為專業技術類的,第1名選手如具備中級職稱或相應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可按規定申報考核認定副高級職稱(最高至副高),第2-3名選手的競賽成績可作為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的破格條件(實行職業準入的須具備相應準入資格,“考評結合”的系列除外,下同);獲各賽項前3名(組)的學生選手主教練(1名)可享受與相應名次的職工選手同等獎勵。
(3)非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參賽,競賽項目(工種)為職業技能類的,前6名選手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或行業部門晉升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完賽時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滿1年的,可晉升為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
2.省級二類競賽
(1)前3名選手授予“江蘇省技術能手”稱號。
(2)競賽項目為專業技術類的,第1名選手如具備中級職稱或相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可破格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獲各賽項第1名(組)的學生主教練(1名)可享受與相應名次的職工選手同等獎勵。
(3)非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參賽,競賽項目(工種)為職業技能類的,前3名選手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或根據《關于做好職業技能競賽選手獲取相應職業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辦函〔2021〕139號)文件要求確定的相關機構晉升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完賽時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滿1年的,可晉升為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參加省級一、二類參賽,符合以上激勵措施相關要求的,按照《關于組織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能競賽活動的意見》(蘇人社發〔2016〕377號)精神執行。
(二)對上述激勵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原則上每季度行文通報。重要賽事,及時通報。
(三)對參加省級職業技能競賽的學生,獲得一類大賽前3名或二類大賽第1名選手參照上述獎勵措施核發相應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成績合格的其他選手,可按規定晉升相應高級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
(四)對涉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的競賽,牽頭主辦單位向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提交《江蘇省職業技能競賽證書核發申請表》(詳見附件5)。根據《關于做好職業技能競賽選手獲取相應職業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辦函〔2021〕139號)文件要求,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核辦理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參加技能類競賽省級決賽的選手,在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時,必須按規定達到理論和實操雙合格要求。選手參加同一競賽的全過程中(包括初賽、選拔賽、復賽、決賽等),省內只能晉升一次職業技能等級。凡未備案立項的職業技能競賽,不頒發相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五)獲得全國職業技能競賽一類賽各賽項優勝獎及以上的選手,授予“江蘇省技術能手”稱號。獲得全國職業技能競賽二類賽各賽項三等獎及以上的選手,授予“江蘇省技術能手”稱號。
(六)經評估,對不符合相關評估標準的競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作降低類別獎勵或不予獎勵處理,相關責任由主辦單位承擔。
(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質量高、效果好的優秀省級一類職業技能競賽給予10萬元專項補助,每年數量不超過30個。
設區市級(含)以下職業技能競賽參照本通知精神組織實施,競賽目錄及開展情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備,并向社會公布。未列入省職業技能競賽備案目錄的,不得以競賽為名展開相關培訓,不得領取相關培訓補貼。全省各類競賽不得收取任何報名費、參賽費。對違規地區和單位,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
各地區、各行業部門(集團公司)要以開展2022年技能大賽、籌備第46屆世界技能大賽為契機,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技能競賽在促進高技能人才培養、選拔和激勵方面的重要作用,宣傳我國參加世界技能大賽和舉辦世界技能大賽的重要意義,引領廣大勞動者立足本職,鉆研新技術、掌握新技能、爭創新業績,帶動更多勞動者走技能成才、技能報國之路。
本通知相關政策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張鯤、陳彥德,聯系電話:(025)83271721、83276042。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