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財〔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市場監管局、新聞出版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教育收費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署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各地要充分認識到,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是鞏固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和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各級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的一項重要職責,是加快推進教育財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要按照規定的管理權限全面落實教育收費管理主體責任,正確處理好政府與社會、受教育者的關系,正確處理好教育收費與財政撥款、學生資助的關系,正確處理好簡政放權和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關系,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政策體系、制度體系、監管體系,提升教育收費治理能力。
各地出臺教育收費政策,要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教育培養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認真履行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下同)、決策聽證、公開公示等有關法定程序,把握好政策出臺的時機和節奏,確保平穩有序推進各項工作。各省教育收費政策出臺及執行情況,要及時報告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
各地要調整完善各級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工作機制,認真履行職責,加大治理力度,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教育亂收費行為。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