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人社辦〔2019〕56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錫政發〔2019〕1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錫政辦發〔2013〕17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錫人社發〔2018〕280號)、《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團省委省工商聯關于實施三年十萬青年見習計劃的通知》(錫人社發〔2019〕116號)精神,進一步提高青年人員就業能力,現就我市青年人員就業見習的組織實施,以及補貼發放操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就業見習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申請參加就業見習基地組織的就業見習活動:
(一)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以及通過教育部相關機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二)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技師學院高級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三)畢業前6個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在校生;
(四)未就業的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以下簡稱失業青年)。
二、就業見習的組織與實施
(一)見習基地的申請與公布。在市區依法登記,就業人數達到25名以上,能一次性提供5個以上見習崗位,幫助青年人員提升勞動就業技能,且建立了規范的勞動安全制度、見習管理制度、指導帶教制度和師資隊伍的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組織,均可申請就業見習基地。相關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組織可憑“無錫市就業見習基地誠信承諾書(見附件1)”,通過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申請。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后,應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定期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向社會公布。
對已公布的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以下簡稱見習基地),連續三年內未組織就業見習工作,或者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行為,或者采取弄虛作假、欺騙手段冒領補貼等,取消見習基地資格。
(二)就業見習崗位的征集與公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年度就業見習目標任務,做好見習崗位征集,并向社會公布。
(三)就業見習的選擇和申請。有就業見習需求的人員可憑以下材料通過無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自主選擇就業見習單位,申請參加就業見習活動。
1.“無錫市就業見習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
2.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3.在校生憑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4.失業青年憑登記失業信息;
5.臺港澳人員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應對申請人員上傳材料以及相關信息進行比對,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向就業見習基地推送。
(四)就業見習服務與實施。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適時組織見習基地與見習人員進行雙向選擇,積極推進見習人員參加就業見習。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要根據公布的見習基地、見習崗位,以及見習人員情況,通過多種途徑向見習基地推薦就業見習人員參加見習活動。就業見習基地可通過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選擇見習人員。見習基地接收見習人員后,應及時與見習人員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書,并將見習人員見習起止日期,見習崗位以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繳納等信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報所屬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見習期間,見習基地應做好見習人員日常考勤,見習基地和見習人員經協商變更見習協議內容、見習期滿續簽見習協議,以及終止或解除見習協議等,見習基地應按照上述方式報所屬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認。
就業見習期限每期3個月,累計不超過12個月。
三、就業見習補貼項目及標準
(一)就業見習生活補貼。對在就業見習基地參加見習的人員,給予就業見習生活補貼,每月補貼標準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60%,就業見習補貼累計不超過12個月。
(二)見習基地工作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對見習基地,按照其接收并組織上崗的實際人數,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工作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
對就業見習生活補貼、見習基地工作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見習天數十五天以上的,按月標準發放;不滿十五天的,補貼不予發放。
(三)留崗補貼。對年度內留崗率在50%以上的見習基地,按留崗人員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基地一次性留崗補貼。
留崗率是指年度內見習基地與見習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人數,除以年度內組織見習人數。
四、就業見習補貼確認及發放
(一)補貼信息推送
1.就業見習生活補貼、見習基地工作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在每季度開始的5個工作日內,將上季度見習期滿見習人員與就業登記和社會保險參保等信息進行比對,并將比對結果推送見習基地和見習人員。
2.留崗補貼: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在每年一季度,通過就業見習系統將上年度就業見習基地的留崗人員比例信息推送見習基地。
(二)補貼信息確認
見習基地和見習人員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推送信息的確認事項,見習基地同時上傳見習人員考勤情況。
(三)補貼發放
對已完成確認的補貼事項,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材料核對與信息比對工作,符合條件的,應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區財政部門按規定將就業見習生活補貼撥付給見習人員本人,見習基地工作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留崗補貼撥付給見習基地。
五、其它
(一)見習人員見習期內被見習基地提前錄用,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協議期限繼續發放見習補貼。
(二)補貼對象對自身的信用狀況、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違約責任作出書面承諾。
(三)就業見習基地和見習人員應嚴格履行就業見習協議相關條款,如有違約情況的,可終止見習協議,并通過就業見習系統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四)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根據年度目標做好就業見習補貼資金預算分配、審批、下達工作。各級經辦人員嚴格依法依規做好受理審核工作,嚴格按照支付管理規定審批和撥付資金,確保政策落實和資金安全。
(五)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要結合“金保系統”和內控工作要求,做好就業見習模塊開發應用和培訓等工作。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積極協助見習基地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系統信息比對與審查審核工作,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為就業見習人員、見習基地開展就業見習活動,以及各項補貼資金申領提供便利條件,確保補貼政策落實到位。
(六)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務中心)應加強就業見習工作監督檢查力度,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見習基地和見習人員,對其提供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以及補貼申領等情況進行核查。對騙取或套取資金,經有關部門認定,列入失信黑名單,記入誠信檔案,并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七)本操作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關于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申領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錫人社發〔2016〕96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見習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錫人社發〔2018〕99號)、《關于開展合作高校在校生就業實習活動工作的通知》(錫人社規發〔2016〕7號)同時廢止。
江陰市、宜興市可參照本通知,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操作辦法。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無錫市財政局辦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