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人保才〔2022〕1號
各縣級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開展青年就業見習工作,幫助青年加強崗位實踐鍛煉、提升就業創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根據省、市青年就業見習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江蘇人社一體化經辦平臺中青年就業見習的有關工作流程,現就進一步完善全市青年就業見習工作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就業見習基地的認定
(一)就業見習基地申報
申報單位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符合蘇州經濟發展方向;
2. 具有一定規模、良好的社會信譽,合法經營,制度健全,管理規范;
3. 能持續提供一定數量的見習崗位,見習崗位符合青年實踐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的知識、技術、技能含量和業務內容,具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和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4. 有專人負責本單位就業見習管理工作,見習管理和考核制度健全,能有效開展就業見習工作;
5. 具備一定的帶教師資力量,帶教老師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技術水平和相關工作經驗。
(二)就業見習基地審核
凡符合就業見習基地申報條件的單位,可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以下簡稱“江蘇人社網辦大廳”,網址:https://rs.stormylive.com/index/),在線提交有關材料,向各地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進行申請。各地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對申報單位在線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單位予以確認,認定為就業見習基地。
二、就業見習基地的管理
就業見習基地的建設與管理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體現公益、促進就業相結合的原則,實行用人單位自主申報、定期評估的動態管理機制。
(一)就業見習崗位發布
就業見習基地可通過江蘇人社網辦大廳自主在線發布就業見習崗位需求信息。各地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要鼓勵就業見習基地積極發布就業見習崗位,加強對就業見習崗位需求信息的檢查力度,發現不合適的就業見習崗位需求信息要及時要求就業見習基地進行調整。
(二)就業見習基地的日常管理
就業見習基地須明確專人負責做好就業見習學員見習期內的日常管理、教育和考勤工作,根據自身行業特點及企業文化,制定就業見習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就業見習工作臺賬。臺帳內容應包括就業見習學員考勤、生活補貼發放明細、學員就業見習情況等內容。就業見習基地不得在見習協議中約定違約金、押金等條款,不得在就業見習期間以任何形式向就業見習學員收取或變相收取培訓費等各種費用。
就業見習基地應根據就業見習崗位的要求和就業見習學員的實際情況,制定可行的帶教計劃和配備帶教老師,技術性崗位原則上不超過三名見習學員配備一名帶教老師,其他崗位原則上不超過五名見習學員配備一名帶教老師。就業見習基地應當加強對帶教老師的管理,嚴格帶教計劃的落實,明確帶教老師的職責。在就業見習過程中,就業見習基地要及時了解學員見習情況,以便及時調整學員的帶教進度,確保見習過程的管理規范。
(三)對就業見習基地的檢查評估
為保證就業見習基地運作質量,各地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要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就業見習基地的運作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就業見習崗位提供情況、就業見習崗位設置的合理性、帶教老師配備情況、就業見習計劃的執行進度、就業見習實訓效果、就業見習工作臺賬等。對于檢查不達標的就業見習基地,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取消就業見習基地資格。對于超過一年未提供就業見習崗位、未開展就業見習活動、有重大違法違規事項的就業見習基地及時做好清退工作。
三、就業見習對象和就業見習申請
(一)就業見習對象
1. 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含通過教育部相關機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2. 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技工院校高級工以上畢業生;
3. 年齡在16~25周歲的登記失業青年。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起始時間可適當提前,就業見習期為3個月的最長可提前至離畢業時間3個月,就業見習期為6個月及以上的最長可提前至離畢業時間6個月。
(二)就業見習申請
1. 符合條件的個人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APP和“江蘇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瀏覽查看就業見習基地公開發布的就業見習崗位需求信息。根據本人意向選擇合適的就業見習崗位,與經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進行雙向選擇,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見習意向。
2. 符合條件的個人在正式參加就業見習前,須參加就業見習基地組織的崗前培訓,了解在就業見習期間所享受的待遇、承擔的責任、就業見習期限等各項權利和義務以及崗位安全教育內容,與就業見習基地簽訂《見習協議書》,方可成為正式的就業見習學員。
3. 就業見習起始時間從自然月的1日開始,《見習協議書》簽訂的起始日期也從自然月的1日起。《見習協議書》采取網簽的方式,在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后,就業見習學員和就業見習基地雙方均需通過江蘇人社網辦大廳進行確認后,方可為有效協議。
4. 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要及時對申請參加就業見習的人員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開始見習。就業見習已結業的不得重復申請。
四、就業見習期限
就業見習期限根據就業見習崗位要求,原則上不低于3個月,不超過12個月。
在就業見習期間,見習學員因個人原因可提出中止就業見習,就業見習基地因見習學員違反規章制度且經教育無效也可提出中止就業見習,雙方需協商一致后,方可中止就業見習。
五、就業見習待遇、補貼標準及申領
(一)就業見習待遇及補貼標準
1. 就業見習學員生活補貼:就業見習學員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享受就業見習基地給予的生活補貼。就業見習基地按照每人每月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70%的標準享受政府給予的就業見習補貼。
2. 商業保險補貼:由各地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或各就業見習基地為見習學員購買綜合性商業保險。
3. 帶教補貼:就業見習基地的帶教老師根據帶教見習學員人數按照每名見習學員每月150元的標準享受政府給予的帶教補貼。
4. 留崗獎勵補貼:對見習期滿見習人員留用率一個自然年度內達50%以上的,且與就業見習基地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每留用一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就業見習基地一次性見習獎勵補貼。留用率計算口徑:上一年度結束就業見習且被留用的人數/上一年度結束就業見習的人數。
對于見習期未滿但提前與見習學員簽訂勞動合同的,視同完成見習期,按見習協議期限給予見習基地剩余期限的見習補貼。見習學員生活補貼和帶教老師帶教補貼實行見習基地先行支付后政府補貼的原則。
(二)就業見習補貼申領
1. 就業見習基地須每月按時發放見習學員的生活補貼,不得無故拖延。見習學員見習結束后,由就業見習基地通過江蘇人社網辦大廳上報見習學員考勤情況、申報見習補貼,各地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應及時做好補貼申請的審核工作。見習學員每月的考勤記錄、見習補貼發放明細情況等有關書面材料需由就業見習基地存檔備查。
2. 申請留崗獎勵補貼的見習基地,須每年通過江蘇人社網辦大廳申報上一年度見習留崗補貼,各地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應及時做好補貼申請的審核工作。
3. 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后,上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將相關補貼資金劃撥至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賬戶,就業見習工作管理部門通過銀行將相關補貼費用劃轉至見習基地帳戶。
六、其他
1. 申報單位、個人及有關部門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補貼的,弄虛作假、瀆職、冒領補貼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2. 就業見習相關補貼資金納入就業專項資金預算管理。今后,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有調整的,按照調整后的相關規定執行。
3. 本通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關于印發〈蘇州市高校畢業生及青年就業見習實施辦法〉的通知》(蘇人保才〔2018〕2號)同時廢止。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