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臺 > 就業政策
就業政策
-
南京市 >
-
無錫市 >
-
徐州市 >
-
常州市 >
-
蘇州市 >
-
南通市 >
-
連云港市 >
-
淮安市 >
-
鹽城市 >
-
揚州市 >
-
鎮江市 >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生活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鎮江市市區高校畢業生生活貼實施細則》鎮人社發〔2021〕33號
鎮財社〔2021〕77號政策內容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畢業兩年內來市區企業就業,分別按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15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 政策實施范圍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畢業兩年內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租房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鎮江市市區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實施細則》鎮人社發〔2021〕34號
鎮財社〔2021〕78號政策內容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畢業兩年內來市區企業就業,無住房且實際租房的,分別按每人每月 600元、800元、1000元標準給予租房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 政策實施范圍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畢業兩年內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購房契稅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鎮江市市區人才購房契稅補貼實施細則》鎮政建〔2021〕46號 政策內容 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來市區就業 五年內,在市區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大專按照契稅繳納份 額 80%比例、本科以上按照契稅繳納份額100%比例享受1次購 房契稅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來市區就業 五年內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公積金貸款提額 文件名稱和文號 《人才“鎮興”行動公積金政策實施細則》 鎮公積金〔2021〕23號 政策內容 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初次來市區就業,在市區購買自住商品住房的,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 其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自單位為其繳存住房公積金起,即具備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公積金貸款額度上浮50%。 政策實施范圍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購房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鎮江市市區人才購房補貼實施細則》鎮政建〔2021〕45號 政策內容 “雙一流”高校 (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 )和在鎮高校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來市區企業就業五年內,在市區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分五年分別給予 15萬元、20萬元的購房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雙一流”高校 (含海外、境外知名高校 )和在鎮高校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來市區企業就業五年內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一次性創業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鎮江市市區創業補貼政策六個實施細則的通知》鎮人社發〔2021〕22號
鎮財社〔2021〕63號政策內容 畢業前兩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學 生和畢業兩年內未就業大學生,首次成功創業所創辦的創業主 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按規定繳費納稅,給予6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畢業前兩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學 生和畢業兩年內未就業大學生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鎮江市市區創業補貼政策六個實施細則的通知》鎮人社發〔2021〕22號
鎮財社〔2021〕63號政策內容 畢業前兩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 學生和畢業兩年內未就業大學生,首次成功創業所創辦的創業主體,開發就業崗位的,按照實際帶動1人就業給予 500元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1萬元。 政策實施范圍 畢業前兩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學 生和畢業兩年內未就業大學生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創業場租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鎮江市市區創業補貼政策六個實施細則的通知》鎮人社發〔2021〕22號
鎮財社〔2021〕63號政策內容 畢業五年內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 學歷畢業生首次創業,入駐市級以上創業載體的,可提供不超過30平米免費場地或給予不低于30%的場租優惠;自行租用經營 場地創業的,給予不超過每月500元 的場租補貼;利用自有房產 創業的,給予不超過每月300元 的基本運營綜合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三年。 政策實施范圍 畢業五年內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創業擔保貸款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鎮江市市區創業補貼政策六個實施細則的通知》鎮人社發〔2021〕22號
鎮財社〔2021〕63號政策內容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來 鎮創業,可申請富民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50萬元,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政策實施范圍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創業項目資助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鎮江市市區創業補貼政策六個實施細則的通知》鎮人社發〔2021〕22號
鎮財社〔2021〕63號政策內容 畢業五年內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來鎮創業的項目,經評審為優秀項目的,按照特別資 助、重點資助、一般資助的標準,對落地項目分三年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政策實施范圍 畢業五年內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就業見習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鎮江市市區青年就業見習管理辦法(試行)》鎮人社規﹝2020﹞1號、《關于調整市區青年就業見習補貼標準的通知》鎮人社發〔2021〕86號
鎮財社〔2021〕192號政策內容 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和離畢業不足 6個月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在市區見習基地見習的,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給予見習基地見習補貼。鼓勵和支持見習基地留用見習人員。 政策實施范圍 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和離畢業不足 6個月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大學生暑期實習 文件名稱和文號 政策內容 每年優選 1000個左右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實習崗位,推送海內外高校,組織大學生暑期實習。實習單位為實習大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放交通補貼和基本生活補助。 政策實施范圍 大學生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優選生計劃 文件名稱和文號 《大學生“聚鎮”計劃 (2021-2025)》鎮辦發〔2021〕11號 政策內容 每年面向國 (境)內外知名高校選聘100名左右優秀應屆大學畢業生,安排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作為年輕干部隊伍重要來源儲備。 政策實施范圍 國 (境)內外知名高校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高校薦才獎勵 文件名稱和文號 《高校引才留人工作獎勵實施細則》鎮人社發〔2021〕36號 鎮財社〔2021〕84號 政策內容 在鎮高校和設立人才工作站的普通高校, 推薦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來鎮就業,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薦才獎勵。 政策實施范圍 在鎮高校和設立人才工作站的普通高校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 文件名稱和文號 《鎮江市市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實施細則》鎮人社發〔2021〕38號
鎮財社〔2021〕85號政策內容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市區 企業從外市引進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按照每人500元 標準給予引才獎勵。 政策實施范圍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交通補助 文件名稱和文號 《大學生“聚鎮”計劃 (2021-2025)》鎮辦發〔2021〕11號 政策內容 對應邀來鎮參加招聘和科研實踐活動的外地 高校在校、應屆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按往返一次實際發生交 通費用給予每人最高不超過 1500元補助。 政策實施范圍 應邀來鎮參加招聘和科研實踐活動的外地 高校在校、應屆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合作辦班獎補 文件名稱和文號 《鎮江市市區校企合作辦班獎補實施細則》鎮人社發〔2021〕35號
鎮財社〔2021〕79號政策內容 對市區企業、行業協會與高校及職業院 校合作辦班,經 市人社部門備案的,且每班學員在市區企業就業達10人以上的,給予辦班費 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并按每留用1人給予 1000元獎勵。 政策實施范圍 市區企業、行業協會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專屬優待服務 文件名稱和文號 《大學生“聚鎮”計劃 (2021-2025)》鎮辦發〔2021〕11號 政策內容 經認定的大學生青年人才,享受相關落 戶便利、配偶安置、子女入學、父母養老等惠才政策。建立大學生之家、青春驛站,定期開展“青聚匯”聯誼活動,擴大來鎮大學生青年人才朋友圈;定期推出“青享匯”惠才活動,為來鎮大學生青年人才提供生活消費優惠;定期舉辦“青賞匯”體驗活動,為來鎮大學生青年人才免費提供參觀游覽、文藝欣賞、文化體驗等服務;定期舉辦“青訓匯”研修活動,激勵大學生青年人才愛國奮斗奉獻。 政策實施范圍 經認定的大學生青年人才 -
泰州市 >
-
宿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