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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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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落戶政策 文件名稱和文號 常政辦發〔2020〕53號 政策內容 年齡不超過45周歲,有來常發展意向,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取得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員,可以申請“先落戶后就業”。 政策實施范圍 年齡不超過45周歲;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或者取得高級工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政策類別(就業) 政策項目 交通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常政辦發〔2020〕53號 政策內容 新來常州就業創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和技師班(預備技師班)應屆畢業生,可申請辦理專屬地鐵卡,自辦卡之日起給予一年免費地鐵通勤支持 政策實施范圍 新來常州就業創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和技師班(預備技師班)應屆畢業生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生活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常辦發〔2021〕1號 政策內容 對企業新引進畢業2年內的全日制本科(技師)、碩士(高級技師)、博士人才,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的,3年內分別給予每月300元、500元、800元的生活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對企業新引進畢業2年內的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人才,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的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租房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常辦發〔2021〕1號 政策內容 對企業新引進的無本地自有住房的畢業2年內的全日制本科(技師)、碩士(高級技師)、博士人才,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的,3年內分別給予每月500元、600元、800元租房補貼。 政策實施范圍 新引進的無本地自有住房的畢業2年內的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人才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購房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常辦發〔2021〕1號 政策內容 對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本科(技師)、碩士(高級技師)、博士人才,在常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3年內首次購買常州商品房的,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25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對經認定的人才,給予不超過10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 政策實施范圍 新引進的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人才,在常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3年內首次購買常州商品房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見習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常人社發〔2020〕46號 政策內容 1. 生活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年我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60%,見習期不滿一個月的不予享受見習補貼。
2. 保險補貼:見習期間,統一為見習人員辦理單獨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按統籌區當期最低繳費基數確定,繳費費率按照國家二類行業基準費率確定。
3. 房租補貼:特困家庭、低保家庭和“雙零”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及青年在見習期間因工作需要租住房屋的,經申請認定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房租補貼。
4. 帶教補貼:帶教一名見習人員按100元/月的標準給予帶教補貼,技術崗帶教老師每人同期帶教學員不能超過3名,非技術崗帶教老師每人同期帶教學員不能超過5名。
5. 獎勵
(1)留用獎勵:見習結束后,見習基地留用見習人員并且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一次性留用獎勵,標準為1000元/人。
(2)優秀見習基地獎勵:每兩年評選一次優秀青年就業見習基地,并給予一定獎勵,獎勵標準為每家不超過2萬元。政策實施范圍 不在單位參保狀態,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青年(港澳臺青年)可以申報成為就業見習人員:
A類: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通過教育部相關機構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B類:離畢業時間不足六個月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技師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
C類:16-24周歲本市登記失業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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