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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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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租房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來錫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生活補貼、創業支持、應聘實踐補貼和交通文旅服務實施細則的通知錫人社發〔2020〕33號;
關于調整來錫工作大學生租房補貼、生活補貼部分適用范圍的通知(錫人才辦〔2020〕12號)政策內容 見另附頁《無錫高校畢業生就業及引才政策》 政策實施范圍 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畢業兩年內);或在校獲得技師(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兩年內)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一次性生活補貼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來錫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生活補貼、創業支持、應聘實踐補貼和交通文旅服務實施細則的通知(錫人社發〔2020〕33號);
關于調整來錫工作大學生租房補貼、生活補貼部分適用范圍的通知(錫人才辦〔2020〕12號)政策內容 見另附頁《無錫高校畢業生就業及引才政策》 政策實施范圍 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強或所學學科排名前20強院校應屆畢業生(畢業兩年內)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交通文旅服務 文件名稱和文號 關于印發來錫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生活補貼、創業支持、應聘實踐補貼和交通文旅服務實施細則的通知(錫人社發〔2020〕33號) 政策內容 見另附頁《無錫高校畢業生就業及引才政策》 政策實施范圍 2020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畢業兩年內) 政策類別
(就業)政策項目 人才引進落戶 文件名稱和文號 1、關于優化人才引進手續的通知(錫人社發【2019】137號)
2、無錫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來錫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3、關于進一步優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在錫就業、落戶相關手續的通知(錫人社發【2021】25號)政策內容 見另附頁《無錫高校畢業生就業及引才政策》 政策實施范圍 1、直接落戶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被我市市區用人單位錄用并繳納社保的下述人員可以申請本人戶口遷入:
(1)海外留學歸國、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
(3)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
(4)具有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
(5)具有大專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的;
(6)具有大專學歷,年齡超過35周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個月的;
(7)具有初級職稱,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個月的;
(8)具有中專學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
(9)區屬事業單位進編人員。
2、先落戶后就業
年齡不超過45周歲,非本市戶籍的境內居民,有意來錫發展、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本人戶口遷入:
(1)海外留學歸國、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
(3)取得副高及以上職稱的;
(4)具有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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